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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曲的博客

登高声远,不藉秋风。

 
 
 

日志

 
 

张晓风散文小辑  

2010-10-29 20:00:17|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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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是大家熟悉的台湾当代著名作家,她的作品多次入选中小学语文教材,如《行道树》和《不朽的失眠》入选人教版初中教材。1977年其作品被列入《台湾十大散文家选集》,编者管管称“她的作品是中国的,怀乡的,不忘情于古典而纵身现代的,她又是极人道的”。余光中也曾称其文字“柔婉中带刚劲”,将之列为“第三代散文家中的名家”。

张晓风感情丰富纤细,文字精致,一个字、一句话、一首诗,或者一个故事、一座山、一个人等,一一收拢于她精美的文字和悲悯的情怀中,她以精粹简练的语言,平和温婉的语调,带我们走入经史,走进那存在了五千年的温情世界,“她用美丽的蓝墨水冲洗故纸堆的陈腐,让因层层尘封喋喋老调而日渐苍白的典籍再度泛出血色鲜红的生命”。她用一颗温和、善感的心去看世界,古典而静美,让我们怦然心动。读她的文,是需要有极静的心来慢慢品的,但愿我们能在细品的过程中,感受到她感恩土地和悦纳历史的激情,渐渐地扩展我们的才学和胸襟。

 

 

 

人生一世,亦如一匹辛苦织成的布,一刀下去,一切就都裁就了。

 

初心

 

因为书是新的,我翻开来的时候也就特别慎重。书本上的第一页第一行是这样的: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始也。

那一年,我十七岁,望着《尔雅》这部书的第一句话而愕然。这书真奇怪啊!把“初”和一堆“初的同义词”并列卷首,仿佛立意要用这一长串“起始”之类的字来作整本书的起始。

也是整个中国文化的起始和基调吧?我有点敬畏起来了。

想起另一部书,《圣经》,也是这样开头的:

起初上帝创造天地。

真是简明又壮阔的大笔,无一语修饰形容,却是元气淋漓,如洪钟之声,震耳贯心,令人读着读着竟有坐不住的感觉,所谓壮志陡生,有天下之志,就是这种心情吧!寥寥数字,天工已竟,令人想见日之初升,海之初浪,高山始突,峡谷乍降以及大地寂然等待小草涌腾出土的刹那!

而那一年,我十七岁,刚入中文系,刚买了这本古代第一部字典《尔雅》,立刻就被第一页第一行迷住了,我有点喜欢起文字学来了。真好,中国人最初的一本字典(想来也是世人的第一本字典),它的第一个字就是“初”。

“初,裁衣之始也。”文字学的书上如此解释。

我又大为惊动,我当时已略有训练,知道每一个中国文字背后都有一幅图画,但这“初”字背后不止一幅画,而是长长的一幅卷轴。想来这是当年造字之人初造“初”字的时候,煞费苦心之余的神来之笔。“初”无形可绘,无状可求,如何才能追踪描摹?

他想起了某个女子的动作,也许是母亲,也许是妻子,那样慎重地先从纺织机上把布取下来,整整齐齐的一匹布,她手握剪刀,当窗而立,她屏息凝神,考虑从哪里下刀,阳光把她微微毛乱的鬓发渲染成一轮光圈。她用神秘而多变的眼光打量着那整匹布,仿佛在主持一项典礼,其实她努力要决定的只不过是究竟该先做一件孩子的小衫好呢,还是先裁自己的一幅裙布?一匹布,一如渐渐沉黑的黄昏,有一整夜的美可以预期——当然,也有可能是噩梦,但因为有可能成为噩梦,美梦就更值得去渴望——而在她思来想去的当际,窗外陆陆续续流溢而过的是初春的阳光,是一批一批的风,是雏鸟拿捏不稳的初鸣,是天空上一匹复一匹不知从哪一架纺织机里卷出的浮云……

那女子终于下定决心,,一刀剪下去,脸上有一种近乎悲壮的决然。

“初”字,就是这样来的。

人生一世,亦如一匹辛苦织成的布,一刀下去,一切就都裁就了。

整个宇宙的成灭,也可视为一次女子的裁衣啊!我爱上“初”这个字,并且提醒自己每个清晨都该恢复为一个“初人”,每一刻,都要维护住那一片“初心”。

 

 

 

能跟山对话,能跟水唱和,能跟万紫千红窃窃私语的人是幸福的。

 

精致的聊天

 

此日足可惜,

此酒不足尝。

舍酒去相语,

共分一日光。

很喜欢韩愈的这首诗,如果翻成语体,应该是:

可珍惜的是今天这“日子”啊!

那淡薄的酒又有什么好喝的?

放下酒杯且来聊聊吧,

让我们一起分享这一日时光。

所以喜欢这首诗是因为自己也喜欢和朋友聊天,使生活芳醇酣畅的方法永远是聊天而不是饮酒。如果不能当面聊,至少可以在电话里聊,如果相隔太远长途电话太贵,则写信来聊。如果觉得文字不足,则善书者可书,善画者不妨画,善歌者则以之留贮在录音带里——总之,不管说话给人听或听别人说话,都是一桩万分快乐的事。

西语里又有“绿拇指”一词,指的是善于栽花莳草的人,其实也该有“绿耳人”与“绿舌人”吧?有的人竟是善于和植物互通消息互诉衷曲的呢!春天来的时候,听听樱花的主张,羊蹄甲的意见或者杜鹃的隽语吧!也说些话去撩撩酢浆草或小石槲兰吧!至于和苍苔拙石说话则要有点技巧才行,必须语语平淡,而另藏机锋。总之,能跟山对话,能跟水唱和,能跟万紫千红窃窃私语的人是幸福的。

其实最精致最恣纵的聊天应该是读书了,或清茶一盏邀来庄子,或花间置酒单挑李白,如果嫌古人渺远,则不妨与辛稼轩曹雪芹同其歌哭,如果你向往更相近的跫音,便不妨拉住梁启超或胡适之来聒絮一番。如果你握一本“生活的艺术”,林语堂便是你谈笑风生的韵友,而执一卷“白玉苦瓜”,足以使余光中不能不向你披肝沥胆。尤其伟大的是你可以指定梁实秋教授传译而和莎翁聊天。

生活里最快乐的事是聊天,而读书,是最精致的聊天。

 

你们猜,那句诗的作者如果是花,花会怎么写呢?

 

如果作者是花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诗选的课上,我把句子写在黑板上,问学生:

“这句子写得好不好?”

“好!”

他们的声音听起来像真心的,大概在强说愁的年龄,很容易被这样工整、俏皮而又怅惘的句子所感动吧?

“这是诗句,写得比较文雅,其实有一首新疆民谣,意思也跟它差不多,却比较通俗,你们知道那歌词是怎么说的?”

他们反应灵敏,立刻争先恐后地叫出来:

太阳下山明天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地开

美丽小鸟一去无踪影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那性格活泼的干脆就唱起来了。

“这两种句子从感性上来说,都是好句子,但从逻辑上来看,却有不合理的地方——当然,文学表现不一定要合逻辑,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们看得出来问题在哪里。”

他们面面相觑,又认真地反复念诵句子,却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我等着他们,等满堂红润而聪明的脸,却终于放弃了,只因太年轻啊,有些悲凉是不容易觉察的。

“你知道为什么说‘花相似’吗?是因为陌生,因为我们不懂花,正好像一百年前,我们中国是很少看到外国人,所以在我们看起来,他们全是一个样子,而现在呢,我们看多了,才知道洋人和洋人大有差别,就算都是美国人,有的人也有本领一眼看出住纽约、旧金山和南方小城的不同。我们看去年的花和今年的花一样,是因为我们不是花,不曾去认识花,体察花,如果我们不是人,是花,我们会说:

‘看啊,校园里每一年都有全新的新鲜人的面孔,可是我们花却一年老似一年了。’

同样的,新疆歌谣里的小鸟虽一去不回,太阳和花其实也是一去不回的,太阳有知,太阳也要说:

‘我们今天早晨升起来的时候,已经比昨天疲软苍老了,奇怪,人类却一代一代永远有年轻的面孔……’

我们是人,所以感觉到人事的沧桑变化,其实,人世间何物没有生老病死?只因我们是人,说起话来就只能看到人的痛,你们猜,那句诗的作者如果是花,花会怎么写呢?”

“年年岁岁人相似,岁岁年年花不同。”他们齐声回答。

他们其实并不笨,不,他们甚至可以说是聪明,可是,刚才他们为什么全不懂呢?只因为年轻,只因为对宇宙间生命共有的枯荣代谢的悲伤有所不知啊!

 

我因而渴望遇合,不管是怎样的情节,我一直在等待着种种发生。

“遇者,不期而会之也。”(《论语义疏》)

生命是一场大的遇合。

一个民歌手,在洲渚的丰草间遇见关关和鸣的雎鸠,——于是有了诗。

黄帝遇见磁石,蒙恬初识羊毛,立刻有了对物的惊叹和对物的深情。

牛郎遇见织女,留下的是一场恻恻然的爱情,以及年年夏夜,在星空里再版又再版的永不褪色的神话。

夫子遇见泰山,李白遇见黄河,陈子昂遇见幽州台,米开朗基罗在浑沌未凿的大理石中预先遇见了少年大卫,生命的情境从此就不一样了。

就不一样了,我渴望生命里的种种遇合,某本书里有一句话,等我去读、去拍案。田间的野花,等我去了解、去惊识。山风与发,冷泉与舌,流云与眼,松涛与耳,他们等着,在神秘的时间的两端等着,等着相遇的一刹——一旦相遇,就不一样了,永远不一样了。

我因而渴望遇合,不管是怎样的情节,我一直在等待着种种发生。

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却总是忍不住贪看山色。生命里既有这么多值得伫足的事,相形之下,会不会误了宿头,也就不是那样重要的事了。

 

 

怎知今日的一个凝视,不是明日的一个天涯?

 

缘豆儿

 

在一本书上,我惊奇地读到这样简单的记载:

旧俗四月初八日煮青豆黄豆遍施人以结缘,称“缘豆儿”。

读完了。想象力就开始忙碌起来,究竟是怎么一种风俗?一个人到了哪天该煮一把豆子还是一升一斗豆子?清煮还是加酱卤?怎么送法呢?站在街口上还是市集上呢?送给什么样的人呢?是不是包括读书人、田家、屠户、老人、小男孩、小女孩、唱歌的、说书的以及耍猴戏的、卖炊饼的……

而当黄昏,送完了所有豆子的钵子里,是不是换上了别人的豆子?我想着想着,只觉手上陡然沉重起来,低头一看,那只古人的钵子不知什么时候竟移到我手上来了。

所谓小人物的一生,也不过是那么小小的一只钵子,里面装着小小的豆子。而所谓少年就是那种欢欢喜喜地站在街头的心情吧!好天好日,好风好鸟,我们觉得跟每个擦肩而过的人都有一段好因缘。

一只小小的钵子,一堆小小的豆子,街头的人潮来了又去,怎知今日的一个凝视,不是明日的一个天涯?而这偶然的一驻足间,且让我们互赠一颗小小的玉粒似的豆子,采撷自我田亩间的豆子——所谓少年,就是那份愉悦的掏掬的兴奋。

而有一天当我年老,当我的豆子赠尽,我会捧着别人赠我的那一钵,慢慢地从大街上走回来,就着夕辉,细数那每一粒玉莹。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小的时候老师点名,我们一一举手说:

“在!”

当我来到拉拉山,山在。

当我访水,水在。

还有,万物皆山,还有,岁月也在。

转过一个弯,神木便在那里,在海拔一千八百米的地方,在拉拉山与塔曼山之间,以它五十四米的身高,面对不满五英尺四英寸的我。

它在,我在,我们彼此对望着。

想起刚才在路上我曾问司机:

“都说神木是一个教授发现的,他没有发现以前你们知道不知道?”

“哈,我们早就知道啦,做小孩子时就知道,大家都知道的嘛!它早就在那里了!”

被发现或不被发现,被命名或不被命名,被一个泰雅尔的山地小孩知道或被森林系的教授知道,它反正在那里。

心情又激动又平静,激动,因为它超乎想象的巨大庄严;平静,是因为觉得它理该如此,它理该如此妥帖地拔地擎天,它理该如此是一座倒生的翡翠矿,需要用仰角去挖掘。

路旁钉着几张原木椅子,长满了苔藓,野蕨从木板裂开的缝隙间冒生出来,是谁坐在这张椅子上把它坐出一片苔痕?是那叫做“时间”的过客吗?

再往前,是更高的一株神木叫“复兴二号”。

再走,仍有神木,再走,还有。这里是神木家族的聚居之处。

十一点了,秋山在此刻竟也是阳光炙人的,我躺在“复兴二号”下面,想起唐人的传奇,虬髯客不带一丝邪念卧看红拂女梳垂地的长发,那景象真华丽。我此刻也卧看大树在风中梳着那满头青丝,所不同的是,我也有华发绿鬓,跟巨木相向苍攀。

人行到“复兴一号”下面,忽然有些悲怆,这是胸腔最阔大的一棵,直立在空无凭依的小山坡上,似乎被雷殛过,有些地方劈剖开来,老干枯干苍古,分叉部分却活着。

怎么会有一棵树同时包括死之深沉和生之愉悦?

坐在树根上,惊看枕月衾云的众枝柯,忽然,一滴水棒喝似的打到头上。那枝柯间也有汉武帝所喜欢的承露盘吗?

真的,我问我自己,为什么要来看神木呢?对生计而言,神木当然不及番石榴树,而番石榴,又不及稻子麦子。

我们要稻子,要麦子,要番石榴,可是,令我们惊讶的是,我们的确也想要一棵或很多棵神木。

我们要一个形象来把我们自己画给自己看,我们需要一则神话来把我们自己说给自己听:千年不移的真挚深情,阅尽风霜的泰然庄矜,接受一个伤痕便另拓一片苍翠的无限生机,人不知而不愠的怡然自足。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是即使被一场春雨洗刷掉也平静不觉伤悲,被仓颉领悟模仿也不觉可喜的一枚留痕。

 

仓颉

 

“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初造书契”,我愿我是一枚梅花鹿或野山羊的蹄痕,清清楚楚地拓印在古代春天的原隰上,如同条理分明的版画,被偶然经过的仓颉看到。

那时是暮春吗?也许是初夏,林间众生的求偶期,小小的泥径间飞鸟经过,野羌经过,花豹经过,蛇经过,忙碌的季节啊,空气里充满以声相求和以气相引的热闹,而我不曾参与那场奔逐,我是众生离去后留在大地上的痕迹。

 

而仓颉走来,傻傻的仓颉,喜欲东张西望的仓颉,眼光闪烁仿佛随时要来一场恶作剧的仓颉,他其实只是一个爱捣蛋的大男孩,但因本性憨厚,所以那番捣蛋的欲望总是被人一眼看破。

他急急走来,是为了贪看那只跳脱的野兔,还是为了迷上画眉的短歌?但他们早就逃远了,他只看到我,一枚一枚的鸟兽行后的足印。年轻的仓颉啊,他的两颊因急走而红,他的高额正流下汗珠,他发现我了,那些直的,斜的,长的和短的线条以及那些点,那些圆。还有,他开始看到线与线之间的角度,点与点之际的距离。他的脸越发红起来,汗越发奔激,他懂了,他懂了,他忘了刚才一路追着的鹤踪兽迹,他大声狂呼,扑倒在地,他知道这简单的满地泥痕中有寻不尽的交错重叠和反复,可以组成这世上最美丽的文字,而当他再一次睁开不敢完全置信的眼睛,他惊喜地看到那些鹿的、马的、飞鸟的、猿猴的以及爬虫类的痕迹——而且,还更多,他看到刚才自己因激动而爬行的手痕与足印。

 我愿我是那春泥上生活过的众生的记录,我是圆我是方我是点我是线我是横我是直我是交叉我是平行我是蹄痕我是爪痕我是鳞痕我是深我是浅我是凝聚我是散。我是即使被一场春雨洗刷掉也平静不觉伤悲,被仓颉领悟模仿也不觉可喜的一枚留痕。

可爱的仓颉,他从痕迹学会了痕迹,他创造的字一代一代传下来,而所有的文字如今仍然是一行行痕迹,用以说明人世的种种情节。

 我不做仓颉,我做那远古时代春天原野上使仓颉为之血脉贲张的一枚留痕。

 

                      (选自《张晓风的国学讲坛》,花城出版社2008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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