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是古代文献中被广泛使用的修辞表达方法,也是传统训诂学的重要方法之一。“对文”还有“相对为文”、“相对成文”、“对言”、“对举”等名称。“对”就是“相对称”;“文”就是“文字”,也就是文字所表的词或词组(古代大多字词不分)。故“对文”是指在相同或相近的语法结构中,处于相对应位置上的词或词组。对文最大的特点就在一个对字。一般来说,所对之文应是结构相同或相近,意义相同相似或相对相反。从形式上看,可分为单句内对文(又叫句中对文)和多句对文(又叫句间对文)两种。前者一般是一句中的相对应结构,最少字数一般是四字的并列结构,如文过饰非、深恶痛绝、旷夫怨女、求全责备、摧枯拉朽、登峰造极、势均力敌、家喻户晓、何去何从、百依百顺、穴居野处等。后者一般是上下两句或几句的并列结构。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等。对文训释的意义在于据已知训未知、由易知训难知。这就便于我们在文言文学习过程中,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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